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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受权事业单位国资交易
2007-10-06       

  北京市财政局今日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签订协议,指定北京产权交易所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施机构,此举意味着,从10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将全部在北交所公开进行。
  据了解,北京市是目前全国第一个以政府文件的方式,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的城市,北京产权交易所也成为全国第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定处置机构。
  长期以来,人们对国有资产
的认识和管理往往偏重于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关注不够。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令第3号)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但是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却没有法定的公开交易场所,在资产处置环节,由于缺乏规范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随意处置资产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了资产流失。
  北交所总裁熊焰表示,此次签约标志着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产权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理念,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北京市财政局目前已经向市属各行政单位发出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北京市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到北交所进场交易。经批准无偿调拨、捐赠的资产,涉及国家机密及国家规定的不进行公开处置的资产可不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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